一、目的
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学生的劳动技能,使学生更好地适应今后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日制学生班值周劳动课的管理 。
三、方法与要求
3.1值周劳动内容
完成所值周校园环境、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的打扫、保洁、治安任务和食堂的帮厨任务及其它临时交给的突击劳动任务。
3.2值周劳动岗位人员分配
3.2.1 治安 人,可适当照顾身体较弱者。
3.2.2 7号楼 人,属重点岗位之一,应派2名班团干部参加。
3.2.3 5号楼 人,一般学生参加。
3.2.4 草坪 人,属重点岗位之一,应派2名班团干部参加。
3.2.5 教学楼 人,属较重点岗位,应派1名班团干部参加。
3.2.6 操场 人,属重点岗位之一,应派2名班团干部参加。
3.2.7 3号楼、4号楼 人,一般学生参加。
3.2.8 食堂 人,一般学生参加。
3.2.9 工具管理 人,为现任团支部书记,负责工具管理。
3.2.10 执勤长 人,为现任班长,全面负责值周劳动。
3.3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8:00~11:00,下午13:45~15:00
冬季:上午8:00~11:00,下午13:15~14:30
3.4值周劳动要求
3.4.1值周劳动学生值周劳动时必须佩戴特制的值周劳动袖章。袖章分白色和黄色两种。佩戴黄色和值勤长袖章的学生可以进入学生宿舍7号楼,其他学生一律不得进入该楼。
3.4.2值周劳动学生应在作息时间内按分配的岗位保质保量的完成值周劳动任务,不得擅自脱岗(脱岗者按上午旷课者4节,下午旷课2节处理)。完成值周劳动任务之余一律在自己班教室休息,不得吵闹,不得大声收看电视。
3.4.3分配打扫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的值周学生,在打扫台阶和走廊时,应先将地面打扫干净,再用拧干水的拖把拖干净,禁止用水冲刷地面。
3.4.4值周劳动时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尤其要做到“八不准”。
a.不准赤膊、穿拖鞋;
b.不准爬窗、墙、栏杆、山坡、水沟;
c.不准到江、河、山塘、水库钓鱼、嬉水、洗澡、游泳;
d.不准在山上、车辆边使用明火;
e.不准用劳动工具嬉闹、开玩笑;
f.不准用手拉车载人;
g.不准抽烟、喝酒、赌博、偷窃等违纪行为;
h.不准故意损坏公物。
3.4.5值周劳动的值勤长、小组长等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配合值周带队老师搞好管理工作。
3.4.6值周劳动期间学生因事(需自己找好劳动代理人)、因病需请假者,需经值周劳动带队老师和班主任双方同意;请假1天以上的须报请教导处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须报请校长室分管领导批准。
3.5奖惩
3.5.1集体评定。值周劳动带队老师根据值周劳动班所完成的值周劳动质量进行评定,确定该班值周劳动的档次(档次分甲、乙、丙、丁四个档次),并将评定结果与班级考核挂钩。
3.5.2个人评定。由各小组长提名,班团干部评议,值周劳动带队老师审核,确定各值周劳动学生的档次(档次分甲、乙、丙、丁四个档次),并将评定结果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3.5.3违纪处罚。对违反值周劳动规定和学校有关纪律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按《学生处分条例试行》有关条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