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基地,也是推动成功素质教育的重要渠道。加强寝室文明建设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和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举措。
二、评比督查领导小组:学院设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由学生处、系部、团委、学生会为组员的评比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寝室评比活动的管理、督查和考核。评比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三、“星级寝室”评分标准
“星级寝室”是在周“文明寝室”基础上产生,周“文明寝室”考核总分共150分,其中安全纪律50分,内务卫生50分,寝室财产25分,常规要求25分,具体要求及扣分标准如下:
1、寝室安全纪律要求
寝室内不允许点蜡烛,不允许私接用电设施,(违反以上各项中任一项每人次扣5分);
学生必须睡在自己的床位,不得私自调换,严禁拼铺和睡到他人床位,不允许擅自留客住宿和乱窜寝室(违反以上各项中任一项每人次扣2分);
就寝后要及时关门,全体室员离开后必须及时锁门(违者每次扣2分);
上课时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寝室(违者每次扣2分);
熄灯后应马上就寝,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违者每人次扣1分);
学生在寝室中不得向窗外乱扔垃圾或废弃物(违者每人次扣5分);
服从寝室管理人员、值周教师和学生会的检查、管理(违者每人次扣5分);
学生中凡出现抽烟、喝酒违纪现象,每人次扣5分,为当周不合格,出现赌博、打架、偷窃、故意损坏公物、翻墙外出、私自离校等违纪现象,每人次扣10分,为当周不合格,出现两次以上,取消星级寝室评比资格;不允许带管制刀具、棍棒、实习操作工具等影响人身安全的物品进入寝室,违者每人次扣10分,为当周不合格,并取消星级寝室评比资格。
2、寝室内务卫生
“六线”:毛巾一条线,牙杯、牙刷一条线,脸盆一条线,被子上下对齐、被口方向一致一条线,热水瓶摆放一条线,鞋子从高到低一条线;
“六净”:门窗擦净,桌子抹净,地面扫净、拖净,脏物除净,墙面洁净,床上干净;
“六无”:楼前楼后(走廊、阳台、天沟)无垃圾,地面无污水、积水,无垃圾,无纸屑,无果皮,无衣服乱扔乱挂现象;
说明:物品摆放根据系部规定执行。
3、寝室财产要求
学生入住前,班主任应先检查所联系寝室物品齐全与完好状况,并与总务处做好财产移交工作。
要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公物,并经常检查,发现损坏立即查明原因,向总务处报修;若班主任未及时发现寝室财产损坏或未及时报修,查到一次扣5分;若是故意损坏,按严重违纪处理,为当周不合格,出现两次以上,取消星级寝室评比资格。同时要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
4、常规要求
班主任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安排好学生床铺,并在开学一周内将寝室卡上墙,并教育学生爱护寝室卡,发现破损及时补贴;查到缺寝室卡(或寝室卡有人为污损)一次扣10分,为当周不合格,出现两次以上,取消星级寝室评比资格。
四、督查
1、日常检查:由学生处负责监督检查,系部、学生会负责开展日常检查,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2、不定期抽查:由校评比督查领导小组负责,进行专项或全面检查。
3、重大活动前突击检查:由校评比督查领导小组负责,检查不合格的寝室,取消星级寝室评比资格。
4、学生会、值周教师检查“三空”时间段和就寝后安全纪律,检查结果列入当天日常检查中。
5、学生处、系部、总务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寝室公共财产损坏情况,检查结果列入不定期抽查中。
五、考核
1、周考核
检查结果每周汇总公布,评出文明寝室、合格寝室和不合格寝室三个等级。
2、标准
文明寝室:总分140分(含)以上,其中安全纪律分45分(含)以上,卫生分47分(含)以上。
合格寝室:总分120分(含)以上,其中安全纪律分35分(含)以上,卫生分40分(含)以上。
不合格寝室:总分120(不含)分以下。
若安全纪律分、卫生分达不到等级标准,周考核作降等处理。
3、在学院举行的以寝室为单位的竞赛活动中,周考核中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扣2分。
文明寝室考核与班级考核挂钩。
3、学期考核
学期末,评比督查领导小组对寝室工作进行学期考核,学期考核根据周考核汇总情况确定,评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及不合格寝室,与学生的评优挂钩。
学期评选周文明寝室数达到学期评比周数80%的为五星级;周文明寝室数达到70%的为四星级;周文明寝室数达到60%的为三星级;周文明寝室数达到40%的为二星级;周文明寝室数达到20%的为一星级寝室;周检查不合格数在40%以上的为不合格寝室。
4、说明:寝室在星级评比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寝室时此寝室的星级即降1个等次;班级中每出现一个期评不合格寝室的,班级平均星级降1个等次;学院对“星级寝室”的评选项必须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六、奖励办法
1、对星级寝室予以张榜表扬,并对三星级及以上寝室成员按人数予以适当物质奖励。
2、对评上三星级以上寝室成员在学期各项评优时,作优先考虑;对一星以下寝室成员,取消其在学期各项个人评优资格。
3、对寝室平均在三星级以上的班级按照学院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给予表彰奖励。
4、星级寝室评比与各项个人评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