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莘学子学意浓

咨询:13514589091

莘莘学子学意浓

莘莘学子学意浓

莘莘学子学意浓

莘莘学子学意浓

莘莘学子学意浓

莘莘学子学意浓

莘莘学子学意浓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教研 > 学生阅览借书赔偿规定

学生阅览借书赔偿规定

2023年03月21日 08:40:34 访问量:123

    一、阅览规定

    (一)学生凭本人校园卡进入阅览室,押卡借阅书刊。

    (二)进入开架阅览室阅览,包、袋一律不得带入室内。

    (三)本室开列的书刊,限在室内阅览,须当班归还,不得私自携带出室外。

    (四)借阅书刊,每人每次限借二册。

    (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任意涂划、污损、撕割,违者按“遗失、损坏书刊赔偿规则”处理。

    二、借书规则

    (一)学生凭本人校园卡进入图书馆借阅图书。

    (二)学生每人每次限借二册,有特殊需要超出规定数量的,须经教务管理部门批准。

    (三)每册图书借阅期限为二周,超出期限需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按遗失处理。

    (四)爱护图书,如发现污损、缺页、遗失等现象,按“遗失、损坏书刊赔偿规则”执行;偷盗书刊者,一经发现,报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五)借阅图书,仅限普通图书,线装书、工具书、未登记入册的新书,一律不借阅。

    三、遗失、损坏书刊赔偿规定

    (一)读者借阅书刊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提出,由工作人员在污损处加盖记印,以分清责任。

    (二)凡借出的图书、报刊,如有读者涂划、撕割、污损等情况,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按原书价的10%~30%的赔偿;程度较重,按原价赔偿,原书刊仍属图书室所有。

    (三)遗失图书的读者,要尽可能设法以版本相同,装帧一样的图书赔还,或经领导批准同意的新版本赔还,每册收管理费伍元,否则按下列规定赔偿:

    1、参考价值一般,复本量多的书刊,按原价的2倍赔偿。

    2、参考价值较大,复本量少的书刊,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稀少、较珍贵的书刊,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4、多卷书,凡遗失部分者,以整套价格为基数,参照前3条规定的倍数赔偿。

    (四)失期刊的赔偿规定:

    1、单行本期刊,按全年合订本价格赔偿。

    2、合订本期刊,按全年全订本价格的3~5倍赔偿。

    (五)偷盗书刊,除按被盗书书价的20倍罚款外,可视情节轻重,报请学生管理部门给予处分。

    (六)读者离校前,应还清所借书刊后,方可离校。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牡丹江职业技师学院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