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根据《技师学院学生会章程》,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日制院、系部两级学生会干部,学生班干部的管理。
三、要求与方法
1.学生干部的基本条件
(1)期末成绩全部合格或成绩班级中等以上;
(2)品德优良,遵守学院纪律,无处分;
(3)团结同学,同学关系良好;
(4)学有所长,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2.院、系部学生会、班委会部门设置
(1)院学生会部门:
一般设置院学生会主席团、办公室、纪检部、监察部、宿管部、文体部、生活卫生部、宣传广播部、女生部、学习部、技术部、服务部等部门。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设新的部门。
(2)系部学生会部门:
一般设置系部学生会主席团、办公室、纪检部、宿管部、文体部、生活卫生部、宣传广播部、女生部、学习部等部门。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减部门。
(3)班委会分工
一般设置为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劳动(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宣传委员、心理委员等。必要时,可根据班级需要设置副班长、安全委员等。
3.学生干部的产生
(1)院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
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向院学生会委员会提名各部门副部长以上人选,经院学生会委员会通过任命。
(2)系部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
由系部学生会主席团向系部学生会委员会提名各部门副部长以上人选,经系部学生会委员会通过任命。
(3)院学生会干事:
系部学生会干部自愿报名,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系部学管审核同意后,本人将报名表格上报院学生会办公室。团委安排院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进入院学生会试用。试用三个月合格后,正式加入院学生会。
(4)系部学生会干事:
学生自愿报名,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审核后,上报系部。
系部、团总支安排系部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进入系部学生会试用。试用三个月合格后,正式加入系部学生会,并报院学生会备案。
(5)学生班委会干部:
班学生干部的产生实行民主选举或班主任任命的方式。
民主选举方式一般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选举过程由班主任组织,在选举前由班主任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交班级讨论,在选举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参加方可进行,按得票多者当选。
任命或民主选举班干部工作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并上报系部,经系部批准后方能正式成立班委会,同时上报学生处备案。中途需调整的,须经系部同意。
4.学生干部职责
(1)在学院与学生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学院对班级学生管理的要求、意见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院存在的问题及同学对学院的建议,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达”;
(2)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为创造良好的院风、学风而努力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院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门岗检查、纪律维持、卫生巡查、两操检查、文体评奖、道德银行等工作;
(4)配合团委开展学生的德、智、体、美等各项活动,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积极工作;
(5)作为班主任的助手应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点名、纪律维持、卫生、道德银行、评奖等工作;
(6)做好团委的各项宣传工作,组织好院广播室、院黑板报的宣传工作。
(7)完成学院、团委、系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5.学生干部工作要求
(1) 学生干部在团委、系部、班主任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
(2)学生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自觉遵守学院的纪律,在全院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生干部应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乐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分工不分家,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学生干部领导集体。
(4)学生干部要端正工作态度,做到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虚心听取同学的意见和建设、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
6.学生干部业绩考核及奖励
(1)学生干部每学期考核一次。
班干部经班主任提出初步意见,系部审核;
系部学生会干部经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初步意见,系部审核。
院部学生会干部经院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初步意见,院团委审核。
(2)优秀学生干部的奖励按《学生奖励条例》实施。
(3)学生干部的考核结果记录学生本人档案,毕业就业时作为择优推荐的材料之一。学生干部的月表现情况与道德银行分值挂钩,好的给予表扬并加分,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